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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造事故,导致电动车主死亡,汽车该赔吗「电动车闯红灯致死亡」

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动车闯红灯致4死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电动车闯红灯致4死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电动...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动车闯红灯致4死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电动车闯红灯致4死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电动车闯红灯造事故,导致电动车主死亡,汽车该赔吗

谢谢邀请。对于电瓶车闯红灯导致的事故,一开始的处理方式方法,分析其动机,无非基于两点考虑,一是死者为大,死者总是委屈的,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赔点钱给他,弥补一下,给家人一点安慰;其次是机动车车主反正有保险,不用自己掏钱,也可以寻求心理的安慰。一段时间后,问题出来了,电瓶车车主的胆子确实大起来了——你不敢撞我,撞我得赔钱——不管你遵守了交规与否。这样的处理结果,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处理方式沿用的基本一致。可以这样说,错在电瓶车主而机动车主赔钱,使多少无辜的人,由于几十万元钱而丧身,这是这类交通事故车处理的决策者的决策错误造成的。我以为,既然有交规,那么,一切交通参与者,不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必须遵守之。谁违反了交规,就要承担全部责任,除非双方都有违反交规的方面,那么,按责任划分承担责任。如果一开始,有电瓶车的时候起,第一起交通事故开始,电瓶车闯红灯而机动车具有通行权并且不超速,没有故意杀人动机和具体行动,纯属意外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责任,电瓶车主得不到赔偿,那么,电瓶车车主们,上路行驶,会把自身的安全,考虑得更多,不会如此有恃无恐,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事故的发生。笔者开过十八年两轮摩托车,牌证齐全,有保险,有年检,然而,开车在路上,真的提心吊胆。小心使得万年船,十八年安全无事故。现在,已经开了十多年的轿车,然而,更是只能跟在电瓶车后面开,电瓶车可以在我具有通行权的路口任我行,电瓶车可以在我礼让行人的斑马线后面追我的尾而获得赔偿,我的车被撞了,明明是斑马线前我可以刹车,可以停车等候礼让行人,判决者就会叫我赔钱给电瓶车车主——你反正就是保险费,不用自己掏钱,如此云云。轿车车主,有苦无处诉,谁叫你买了比电瓶车贵一点的轿车,谁叫你有保险,谁叫你赔钱不用自己掏钱?感悟:电瓶车车主闯红灯得到赔偿的处理方式如果继续下去,每年就有许多屈死的人——死了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电瓶车车主。我主张,谁违反交规,谁负责——包括电瓶车车主!电瓶车车主闯红灯,自己承担一切,机动车车主不赔钱——不应该赔钱,哪怕是人道主义的理由,也不赔钱,那么,电瓶车闯红灯而引起的恶性事故,可以减少到微乎其微的程度,可以挽救几万人甚至更多人的生命。由此看来,严格按照交规处理,虽然闯红灯的电瓶车车主得不到赔偿,实质上,是对生命的敬畏、对法律的敬畏而不是机动车车主的吝啬。

规则是制定给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在遵守规则上没有特殊人群。对于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伤亡的,应由违反者承担责任,若是单方违反造成事故的,则应由违规方承担全部责任,这不应该有什么质疑的,否则规则的公平性何从谈起。

我是由南向北行驶的过程中需要左转,转弯的地方有个小坡坡,我车速很慢的左转弯,我左转的时候看到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电动车,但是离我非常远,当我整个车身已经转过去的时候,我感觉副驾驶的门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我停车下去发现是电动车由于刹车时候路上有碎石子滑倒电动车撞我车门上,车门被撞坏了,电动车的前轮毂坏了,电动车驾驶员由于摔倒左膝盖皮外伤,事情发生之后我积极带伤者到医院包扎,照膝盖x光,胸部ct和x光,均显示未见异常,只是膝盖的皮外伤缝了6针。我垫付400多医药费,到交警大队处理的时候,交警判我全责,理由是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转弯车辆没有避让直行车辆,后来电动车主让我的保险公司赔付2600元的电动车修理费和后续膝盖换药的费用,那么以后就没有后续的事情,由于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我并没有任何意见,都照做了,事后想想好像很多地方不对。交警说不扣分也不罚款了……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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